根据《中共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河区法定招标规模以下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发包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现对剑咀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通过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剑咀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联系人:邝工,联系电话:020—389935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及交易须知:
(一)交易内容、规模:编制剑咀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发包价:编制费用参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总投资估算约5.53795亿元,项目建议书编制费上限为24.5375万元。
(三)资金来源:区财政出资
(四)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20日工作日内提交成果。
五、发布交易公告时间:从2018年9月11日15时至2018年9月17日17时。
六、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8日16时截止。
(二)地点:黄埔大道中166号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4楼前期科。
(三)报名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咨询甲级资质。
(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或市政路桥工程高级职称以上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或职称证)。
(三)投标人应提交项目工作方案,方案中应包含现状及规划研究、方案大纲及项目报价等内容。
(四)承包意向人应提交《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承包意向函中的报价不得高于建设单位公布的发包价,否则取消参与询价的资格。
八、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本项目在报名时,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并根据交易公告第七条的内容进行资料核对。提交报名资料完整、符合合格条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加询价活动。
九、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六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方案等资料,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1)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招标人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招标人两次公告后,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招标人可在报名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若无投标人报名,招标人经集体讨论可直接委托设计单位。
十一、招标人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门户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确定投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天河区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商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项目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项目编制费用,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六、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