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伟河
常务副区长
负责住房和建设、园林、交通运输、人民防空、水务、应急管理、消防、统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方面工作。
分管区住建园林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代建局、天河消防大队。
龚伟河,男,1971年9月生,广东广州人,汉族,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1989.09-1991.07 广州市司法学校法律专业中专学习
1991.07-1995.10 花都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团总支书记(其间:1991.07-1993.01广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习)
1995.10-1997.12 广州市花都市委组织部科员
1997.12-1998.06 广州市花都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正股级)
1998.06-1999.06 广州市花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科员
1999.06-1999.12 广州市花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其间: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习)
1999.12-2000.06 广州市花都市北兴镇党委委员
2000.06-2001.11 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党委委员
2001.11-2003.09 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3.09-2007.02 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7.02-2008.11 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2008.11-2010.10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0.10-2010.11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0.11-2011.01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1.01-2011.08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新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花都汽车城管委会副主任
2011.08-2011.09 广州市黄埔区委常委
2011.09-2015.06 广州市黄埔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2015.06-2015.10 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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