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甄别享受转移就业补贴人员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出现造假骗取转移就业补贴的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就业专项资金补贴使用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在促进就业方面的支撑和推动作用,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19〕1号)和《天河区对口帮扶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方案》(穗天人社〔2018〕107号)的规定,现将我区2020年1月对口帮扶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补贴信息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请查看附件)。
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在规定的公示时间内通过有效方式举报。举报必须包括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与公示事项相关的事实依据等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1-18日
举报联系部门:区就业办
举报电话:020-87542174
2020年1月天河区对口帮扶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生活困难补贴公示情况表.pdf
2020年1月天河区对口帮扶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情况表.pdf
2020年1月天河区对口帮扶大方县、纳雍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公示情况表.pdf
天河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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