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天河区全面落实“以案定补”工作。经统计,第一季度全区各调委会申请“以案定补”总案件数为111宗,总申请补贴金额6.46万元,通过审核的案件共82宗,涉及补贴金额4.74万元。
一是定方案,强责任,“小机制”助推“大转变”
天河区司法局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天河区实际,成立了天河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工作小组,制定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广州市天河区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实施细则工作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彻底打破了以往的“大锅饭”补贴方式,进一步提升兼职调解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勤培训,强素质,“小岗位”发挥“大作用”
自“以案定补”工作实施以来,天河区兼职人民调解员积极性日益高涨。为确保案件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全区统一召开了“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远程视频培训”,“第一季度总结视频会议”等培训会议,各司法所结合辖内调解员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辖内人民调解员调解业务培训,使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调解能力和卷宗制作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三是严考核,强管理,“小资金”撬动“大和谐”
每季度收集各调委会的案件补贴的申报材料,通过审阅卷宗、随机回访等进行严格审核,避免谎报、多报调解案件数,对不符合要求的卷宗,退回由经办人补充和完善。加大对工作中捏造虚构调解矛盾纠纷的事实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小资金”撬动“大和谐”的杠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