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
一、修订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方针,始终把预防工作放在首位,有效防范化解重特大火灾风险,切实防未防危防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穗府办〔2024〕16号)“及时修订本级、本部门(单位)相配套的应急预案,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的要求,并结合今年印发的《广州市天河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责事项划分》和《广州市天河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对2022年4月18日印发的《广州市天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征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后修订完善,并按相应程序履行了审批和备案。
二、总体框架
修订后的《广州市天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共分12个章节和2个附件,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处置力量、森林火险预警和响应措施、森林火情监测和报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应急响应终止、保障措施、后期处置、预案管理、附则、处置流程图等。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增加了编制依据。增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火灾“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指引》等新印发的文件,使得依据更加充实,更加科学规范合理。(见1.2编制依据)
(二)简化了工作原则。新修订的预案,工作原则简单明了,主要概括起来就是24个字,“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安全高效”。(见1.4工作原则)
(三)调整部分职责分工。根据区政府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责调整后,对照市、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区森防指、区森防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调整区应急管理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区公安分局等成员单位的任务。(见2.1市森防指、2.2市森防指办公室、2.3市森防指成员单位任务)
(四)调整了森林火险预警等级划分。参照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删除了蓝色预警信号,把原来的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4级预警,删减成黄色、橙色和红色由低到高的3级预警。(见4.1森林火险级别划分、4.3森林火险预警响应)
(五)提高了启动应急响应的级别。由于我区林地面积较小,又处在中心城区,存在“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分布特点,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会产生较大影响,我区已将启动应急响应的持续燃烧时间缩短,过火面积缩小,提高了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处置森林火灾和联动的能力,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见6.2.2 IV级应急响应、6.2.3Ⅲ级应急响应、6.2.4Ⅱ级响应、6.2.5Ⅰ级响应)
(六)明确了各组成单位人员和责任。新修订的预案以压实责任为抓手,明确了区森林防灭火各成员单位责任,以及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中的任务,特别是增加的附件13.1中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一旦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可以迅速找到对应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提高了启动响应后的工作效率,同时也间接提醒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见13.1 XXX火灾扑救任务清单(样表))
四、预案有效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印发的《广州市天河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穗天森防指〔202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