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音频解读
问:《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促进区域引才引智,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3〕10号,下称《市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问:《实施细则》与《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答:在《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申领条件的基础上,经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天河区实际,《实施办法》对天河区人才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条件进行了补充完善。
一是增加了“根据《实施办法》第五条第(四)项,符合本区引才聚才方向申领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本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在本市有合法住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由职能部门负责申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可给予名额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B卡,具体为:
1.在以下重点项目或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人员:
(1)本年度天河区重点建设项目(含重点建设预备项目);
(2)天河区重点招商引资企业;
(3)天河区重点企业。
上述重点项目、企业的人才名单,第(1)类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提供,第(2)(3)类由广州市天河中央商务区管委会提供。
二是增加了“获得天河区人才扶持奖励政策支持并经天河区委组织部或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的各类人才”。
三是增加了“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引进支持的各类人才”。
问:《实施细则》的亮点在哪里?
答:《实施细则》以《市办法》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广州市人才绿卡行政审核事权的通知》为依据,结合天河区实际情况制定,有明确的制定依据,为人才绿卡持有者在办理出入境手续、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与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较好地解决了市外人才特别是港澳人才在穗发展的后顾之忧。《实施细则》对天河区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申领流程、审核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程序完整,操作性强,有利于发挥人才绿卡制度集聚高端人才、营造人才创新创业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