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事项目录的公告
音频解读
一、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广州市天河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州市天河区等五个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函〔2017〕98号)文件,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此次改革旨在通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天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改革范围与事项:
本次改革涉及天河区经济发展、市场服务、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共计35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被纳入集中行使范围。具体包括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科工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个部门的35项事项。
(二)事项调整情况:
相比2019年划转目录,本次改革对原有事项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删除了因法律法规废止或修订而无法定依据的12项事项,新增了1项行政许可事项(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并合并了市场监管部门原有的5个事项为1个事项,同时对15项事项名称进行了调整,以适应省政务服务系统的完善和规范化。
(三)实施部门与权责: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的职责由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承担,各原实施部门需全力配合,确保审管衔接、权责一致、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通过改革,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四)实施时间与有效期: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在公告施行前,原实施部门已经受理的事项,由其继续办理,确保改革的平稳过渡。
三、政策意义与影响
(一)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天河区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吸引更多企业和投资者落户天河,促进经济繁荣。
(二)提升行政效率:实行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有助于减少多头审批、重复审批等问题,提高政府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三)促进社会民生:在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将更加便捷高效地服务于市民群众,提升社会满意度和幸福感。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本次改革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改革过程合法合规,有助于推动天河区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结语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河区纳入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事项目录的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天河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天河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指导,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天河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