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代码:2501-440106-04-01-662422
穗天发改投批〔2025〕21号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科韵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科韵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科韵公园(一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科韵路—广州环城高速公路交叉节点东北侧空地,总用地面积约9136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游客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管理用房1处,建筑面积约230平方米;厕所3处,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水榭亭台1座,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停车场2处,用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风雨连廊3处;并对公园开展土地平整、园路铺装、景观绿化、康体设施和智慧交互设施设置等,同步整治岑村水库排洪渠末端河涌80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683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58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771万元,预备费约199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住建园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项目勘察、设计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施工、监理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另行核准。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