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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1-01-26 17:12:50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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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018-440106-47-01-845475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1〕2号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

  《关于申请审批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天河区监管场所现状关押量严重超载的突出问题,提升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满足建设“平安天河”、“平安广州”的需要,同意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选址所在地块总用地面积为93000m2(含林地28300m2),拟征用除去林地后的约64700m2可建设用地作为新监所建设用地。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8931.24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地上部分)73841.50m2,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部分、架空层)15089.74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及片区范围内的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含看守所和拘留所两大内容,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75070.20m2,包括看守所基本功能用房63089.00 m2,武警营房2196.50 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9784.70m2。拘留所建筑面积13861.04 m2,包括拘留所基本功能用房8556.00 m2,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905.04 m2,架空层2400m2。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管线接入、围墙、室外体训场、大门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3916.77万元,其中:工程费48860.09万元,建设用地费33893.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不含建设用地费)6716.66万元,预备费4446.1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其中看守所建设资金争取申请国家、省、市部分资金。关于项目建设用地费,最终以区政府批准的征拆补偿方案确认费用为准。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代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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