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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第29届园林博览会天河展位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2-03-08 11:42:05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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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111-440106-04-01-326108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第29届园林博览会天河展位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2〕5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重新报送广州第29届园林博览会天河展位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展示广州前沿园林景观应用及潮流,突出天河区园林专业与特色,原则同意广州第29届园林博览会天河展位景观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天河展区进行园圃设计,建设范围包括珠江公园西门广场搭建艺术装置、海心沙亚运公园二号桥南侧展位搭建绿墙并布置园艺氛围,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主要包含2个子项:

  (1)珠江公园西门广场:艺术装置“天河门”(225平方米)、“开放之门”(315平方米)、两艺术装置之间景观布置(长70米);

  (2)海心沙亚运公园主入口:Q1展位绿墙(长10米)、Q1展位南侧氛围布置(28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 290.71 万元,其中工程费 240.2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36.63 万元,预备费 13.85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出资。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自本复函(穗天发改投批〔2022〕5号)发出之日起,原复函(穗天发改投批〔2021〕46号)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3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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