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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5-29 16:53:39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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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018-440106-47-01-845475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29号

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你局《关于报送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评审,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天河区新监管场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67977.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8931.24平方米,其中看守所建筑面积63089平方米,武警营房建筑面积2196.5平方米,拘留所建筑面积855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2689.74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看守所、武警营房、拘留所、地下室以及道路广场、运动训练场地、绿化、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看守所设计关押量为2300人,拘留所设计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400人。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6420.4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725.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4003.8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8369.58万元),预备费1690.8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区纪委监委机关(党风政风监督室)、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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