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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6-30 16:00:49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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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305-440106-04-01-225470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41号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明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明镜路的基础配套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化建设水平,原则同意明镜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道路改造长度约340米,宽度约10~1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新建人行道路面、配套排水工程、交通工程、修复绿化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16.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8.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46万元、预备费12.13万元。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勘察、设计、工程施工、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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