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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祥云园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发表时间:2023-09-12 09:35:47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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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代码:2309-440106-04-01-597287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祥云园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穗天发改投批〔2023〕47号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天河智慧城核心区广汕二路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建议书的函》、《关于变更广汕二路地块配套幼儿园项目名称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满足天河智慧城核心区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改善天河区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不均的情况,原则同意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祥云园区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拟新建一所9班幼儿园,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31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30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839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6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活动用房、服务用房、附属用房、地下设备用房、户外活动场地及配套室外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17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739万元,预备费10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河区财政资金。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勘察、设计、监理不采用招标方式。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你单位落实好项目资金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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