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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园路-五山路节点周边区域交通优化研究》编制单位询价公告

发表时间:2019-06-27 01:45:47 信息来源:本网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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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7号)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现对《广园路-五山路节点周边区域交通优化研究》通过询价方式进行发包:

一、工程名称:广园路-五山路节点周边区域交通优化研究

二、询价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38993506

三、建设地点:天河区

四、工作内容

1.对研究范围内周边现状环境调查、分析,列出建设方案制约外部因素。

2.对研究范围内现状交通进行调查、分析、梳理,并进行交通量预测分析。结合区域发展进一步梳理研究区域内广园路、五山路车行、慢行交通组织,列出现状交通存在的问题。

3.重点研究广园路与天寿路、五山路、翰景路节点现状问题,交通需求以及交通优化改造方案。

4.研究广州市科技图书馆周边区域道路交通,优化改造广园快速与五山路交叉节点,含增设广园快速路下穿隧道、改造现状五山匝道桥以及增加部分转换匝道等。

5.对五山路(广园快速至华农大路口段)进行品质化升级,路线长度约1.1km,含五山跨线桥及华工大对出隧道装饰、修复加铺沥青路面、更换路缘平石和人行道砖、完善市政景观设施等。

五、招标方式和最高限价

参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关于市政工程设计服务成本要素信息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中设协字[2019]7 号)。

投标人报价按以上文件规定,最高限价金额超过人民币99万元为无效报价。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公告时间:从2019年6月27日12:00至2019年7月2日12:00止。

八、提交资料的时间及地点

1.提交资料时间:2019年7月2日17时00分截止。

2.地点:黄埔大道中166号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前期科(301室)。

3.提交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九、投标单位相关要求

(一)竞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市政行业(道路专业、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责令停业。

5.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二)投标单位应提交的资料(投标文件):

1.投标书(格式自拟);

2.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证明书;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6.报价书及清单;

7.类似相关工作业绩;

8.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

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上述需提交的资料文件按上列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正、副本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同一个密封袋,在密封袋正面上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封口加盖公章。

十、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一)投标人代表应按本公告第八条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投标资料,投标人代表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二)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投标资料:

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资料的;

2.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三)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投标资料,投标人可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投诉。

十一、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建设单位两次公告后,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建设单位可在投标成功参加询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若无投标人投标,建设单位经集体讨论可从企业库中直接委托承包人。

十二、建设单位依据报送的资料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集体研究决定投标候选人。询价结果将在天河区门户网公示,公开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建设单位与中标人按照交易公告和中标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发包价,中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五、本公告(包括修改、补充公告)在天河区门户网发布。

十六、发包价等相关文件、资料一经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意向人,投标意向人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

十七、中标人与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应立刻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1:综合评分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2: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docx(点击下载)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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