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决定》(文物督发〔2020〕39号)、《广东省文物局关于转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文物函〔2021〕43号)、《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转发<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物2021165号)等相关要求,经前期组织填报,现将天河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管理人等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天
公示期限: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
公示内容:
1.天河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直接责任人信息汇总表
2.天河区博物馆、纪念馆、临时文物仓库、历史文物陈列展览场所直接责任人信息汇总表
3.天河区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信息汇总表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文物所有人、利益关系人如有异议,请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或产权权属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受理单位: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2号楼5楼
联系人:肖愿忍、岑翠萍
联系电话:38622167,邮箱:xiaoyuanr@thnet.gov.cn
附注:
1.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电子邮件反馈意见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公示期满后,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考虑收集到的意见拟定最终信息并对外公布,不再针对具体意见进行单独回复。
附件:1.天河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直接责任人信息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