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9号)规定,现将我区黄村街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如下:
一、公示内容: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改造范围内基础数据成果;
二、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11日;
三、调查单位:广州市致精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勘察测绘院(集团)有限公司;
四、公示地点:黄村大观商业街1—42号(大观居委会对面)、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
五、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本人带有效身份证以及房屋或土地等相关权利证明材料,送达黄村街或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办公室。公示结束后,基础数据调查工作不再受理新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意见。同时,仍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请务必于公示期间提供原件复印件留存。
特此通知
附件:黄村街黄村联社第九经济社(大观村)基础数据调查成果(点此下载).rar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建设和园林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