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3号)规定,现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社工服务站末期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天河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地址: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16室),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3号)规定,现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社工服务站末期评估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天河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地址: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16室),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