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社工服务站项目评估工作要求,现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3年2月1日—2024年1月31日财务管理情况复评报告(穗师查2024-Q-2号)》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者,请盖章或书面署名向我局反映(受理科室:天河区民政局社区服务中心,地址: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二楼),口头、匿名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社工服务站协议期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财务管理情况复评报告(穗师查2024-Q-2号).pdf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