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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珠江沿岸建筑物光亮工程第二阶段工程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2008年09月05日 05:28:00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光亮工程第二阶段实施工作的需要,招标公告中的“招标单位”从“天河区建设和市政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考虑时间紧的因素,9月8日报名时,以上述两个招标单位填报的报名材料均为有效。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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