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光亮工程第二阶段实施工作的需要,招标公告中的“招标单位”从“天河区建设和市政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考虑时间紧的因素,9月8日报名时,以上述两个招标单位填报的报名材料均为有效。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市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