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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方案

广州市天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文件中共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委 宣 传 部

 

穗天文明委[2008]5号

 


天河区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市文明委、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的意见》,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有计划地组织我区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导向,紧紧围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工作部署和《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积极挖掘和整合区内各类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分阶段、抓重点,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创建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任务

(一)新闻宣传

1、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认真抓好新闻的主题策划,积极、及时向各大主流媒体包括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提供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有关动态信息,及时报道我区创建活动情况,报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2、在《广州天河新闻》、天河区信息网、区有线电视中心开辟“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天河”专栏,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主要内容,跟踪报道创建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道创建工作的积极进展和主要成果、各类创建先进典型,报道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播发创建宣传标语口号。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与创建活动不和谐的现象、行为等予以适度的舆论监督和曝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导向正确、高潮迭起的舆论声势。

3、区有线电视中心负责拍摄区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的各项重要举措、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成果;拍摄、报道各单位创建工作中的好做法;精心拍摄、制作一部全面反映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专题汇报片。

(二)社会宣传

1、精心设计、制作各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品,包括宣传海报及各种实用物品(扇子、纸杯等),通过各种活动向市民派发,务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2、在全区机关、窗口服务单位张贴宣传海报、张挂宣传横幅,利用各类电子屏幕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营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氛围。

3、在街道、社区等各类宣传橱窗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栏。集中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主要内容,宣传区、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4、在全区各主要道路的建筑工地围墙设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宣传广告。

5、在企事业单位、社区、企业、校园以及大型商场、书城、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派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单张。

(三)主题活动

1、有效整合社会宣传资源,配合市“文明城市·我期待”、“文明城市·我点评”、“文明城市·我参与”等系列活动,广泛开展以“文明广州”系列活动为主题的知识竞赛、社区论坛等群众性宣传活动,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进一步发动志愿者、义工队伍等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支持、参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城区文明程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大规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咨询宣传活动,设立“我为文明城市献一策”市民留言板,开展发动市民建言献策等活动。

3、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种特色创建宣传咨询活动,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影响面,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四)信息工作

1、编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简报,分送市有关领导、市创建机构、区领导、各部门和街道。通过简报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创建工作热潮,形成你追我赶的工作局面,促进我区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2、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创建办等相关部门报送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及信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扩大我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3、收集市、兄弟区(县)及本区创建工作报道及经验介绍,收集、整理、归档在各类媒体中刊登的关于我区创建工作的新闻报道及信息。积极学习、借鉴与推广好的做法与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创新创建工作的方法与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  组织发动、部署开展阶段(2008年3月至5月

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启动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市、我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计划安排等,着力树立全区人民创建的信心,鼓舞士气,壮大声势。

(二)  整体推进、迎接省检阶段(2008年5月至6月

配合创建工作的进展,整体推进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宣传阵地,整合宣传资源,形成整体合力。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系列主题活动多管齐下、齐头并进,掀起创建工作宣传高潮。

(三)  全面落实、迎接国检阶段(2008年6月至10月)

在巩固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把创建宣传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开展宣传,形成创建宣传强大声势,持续掀起创建宣传工作新高潮,营造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四)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国检”工作告一段落后)

总结创建工作宣传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继续推进创建宣传工作的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文明城市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创文明城市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订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属各街道、各单位要制定并上报具体宣传方案。

  (二)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宣传信息人员,专门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信息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宣传教育任务。宣传信息员要积极与区委宣传部和区创文明城市工作宣传信息组联系,确保第一时间传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态和最新成果、典型事迹、经验总结等。

(三)务求实效,创新宣传。全区上下要紧紧围绕宣传重点,精心策划,多形式、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地进行宣传,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附件:1、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2、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

 

 

 

 

 

                     天河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中共天河区委宣传部

2008年4月14日

 

 

 

 

 

附件1

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口号

 

一、   标语口号类

1、        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广州

2、       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

3、       文明广州,从我做起

4、        文明广州文明人,我的城市我的家

5、       一言一行总关情,携手共创文明城

6、        解放思想,开拓奋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

二、   公益广告类

1、        文明创建路,广州新里程

2、        让文明更灿烂,让城市更美丽

3、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

4、        公德在我心,文明伴我行

5、        文明见于细节,创建从我做起

6、        文明城市全民共建,美好家园你我共享

7、        同爱一方热土,共建文明家园

8、        建文明城市是我们共同心愿,创美好生活需你我共同奉献 


附件2

 

天河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任务分工表

 

内   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创建工作

  新闻宣传

1、在《广州天河新闻》、天河区信息网、区有线电视中心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专栏,认真做好主题新闻策划,抓好专题采访报道,着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宣传全区各条战线的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其好的做法、成绩和经验,宣传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创建的感人事迹,同时开展积极的舆论监督,有组织地对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

2、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对全区新闻宣传的指导。

3、及时向上级创建部门和主流媒体通报区创建工作信息。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区政府办信息调研科、区文广新局、区信息中心、天河报社、各街道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街道、社区的创建宣传工作

1、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墙报、宣传栏、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宣传创建工作,在楼道、电梯间、会所大堂、小区公共活动场所不定期张贴以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宣传海报。

2、大力组织创建宣传“五进”(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3、各行各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行业文明术语,规范行业礼仪;加强对行业文明规范测评考核。

区委宣传部

各街道、区文明办、区直属机关党委、区国资办、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有关行业协会

三、利用各类社会宣传资源开展创建工作宣传

1、充分利用区内各类建筑工地围墙、公交站场等宣传阵地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确保按广告总量的20%发布创建公益广告。

区建设和市政局

区交通局、广州火车东站管委会

2、协调城区道路的各类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广告牌、灯箱、电视、显示屏等)开展创建工作宣传。

区建设和市政局

区交通局

3、利用城管橱窗、施工工地围墙依法依规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确保有条件的工地围墙都用于开展创建公益宣传。

区城管办

区建设和市政局、市工商局天河分局

4、充分利用地铁车站、广州火车东站、公园、人行隧道内等公共场所和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书店、网吧等文化体育场所的各类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广告牌、灯箱、显示屏等)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确保在人流集中点按广告总量的20%设置各类创建公益宣传广告。

区委宣传部

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区文广新局、广州火车东站管委会、区园林办、各街道

5、充分利用商场、宾馆、酒楼和各类办证大厅等人流聚集较多的窗口服务场所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按广告总量的20%张挂和摆放统一的创建公益宣传品

区经贸局

各街道、各窗口服务单位

6、利用户外大型工商广告牌开展创建工作宣传,确保重点地区、重点地段设置公益广告牌,引导、帮助广告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宣传。

市工商局

天河分局

区城管办、各街道、有关广告公司

四、规划和建设一批户外大型公益广告牌

1、按要求做好户外大型公益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建设工作。在全区适当位置设立大型社会宣传公益广告牌。

区建设和

市政局

区城管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区园林办、区委宣传部、区环卫局

2、按照户外公益广告设置规划,将建设户外公益广告牌与全市整顿户外广告相结合,落实户外公益广告管理主体和运作费用。

区财政局

区城管办、区委宣传部、区规划分局、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五、精心组织制作一批高质量的创建工作宣传品

1、组织制作一批高质量的以创建为主题的宣传海报、图片、宣传折页、宣传小册子等宣传品。

2、制作专题电视宣传片。

区委宣传部、区创建办

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区文广新局、区有线电视中心

 

 

 

 

 

六、组织开展“文明广州”系列主题活动

1、开展“文明城市·我期待”系列活动。全区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和各部门根据自身创建工作职责,重点针对创建工作应知应会的内容,紧紧围绕社会公德、环境卫生、行为规范、交通秩序等重点,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实践活动,让市民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广州带来的深刻变化,知晓《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主要内容和我市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部署、积极进展、主要成效等,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直属机关党委、区建设和市政局、区交通局、区国资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区园林办、区环卫局、区经贸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窗口行业单位、各街道

2、开展“文明城市·我点评”系列活动。通过论坛、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组织市民针对创建活动中出现的亮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目的。大力弘扬广州人生活中的文明行为“亮点”,展示新时期广州人的文明形象,对不文明现象给予舆论监督。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3、开展“文明城市 ·我参与”系列活动。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指标要求,紧密结合天河的实际情况,大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举办 “我为文明城市献一策”等活动,发动广大市民为创建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构建和谐天河。

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建设和市政局、市规划局天河分局、市公安天河分局、区教育局、区园林办、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

七、抓好创建工作宣传经费的统筹和落实

认真做好创建工作宣传经费预算,加强宣传经费的统筹管理。宣传经费由区财政统一划拨。

 

区委宣传部、区创建办

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