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专题总目录 >> 各类文件
 
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

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任务分解表

                                              OO八年五月

 

 

 

 

 

  说明

   

  本表以《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职能部门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和《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区主要任务》为依据,按“测评内容”划分牵头单位,按“测评标准”划分责任单位。其中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其“测评内容”升级达标和迎接考评时牵头提供“测评内容”的材料及考察地点。各相关“测评标准”的责任单位,应依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测评标准》争创达标,并完成各牵头单位交给的任务。

  (一)用★标出的任务指标,因超出我区工作职能和责任范围,不列入对我区检查考评内容。

  (二)用▲标出的任务指标,以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指标为依据,高于市下达指标的为A,达到市下达指标的为B,未达市下达指标的为C。

  (三)“问卷调查”考评采取由市统一取样,分区统计和公布的方式进行。

  (四)在开展各次“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中,对未达A级标准项目的责任,由职能所属单位及部门承担。

   

               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责 任 分 解 表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I-1

  

  

  

  

  

  

  

  

  

   

  II-1

  干部学习教育

  III-1

  理论学习与宣传

  1)党委中心组坚持理论学习,有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办  区委宣传部

  区委宣传部

  2)把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作为思想理论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理论宣传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宣传部  区委党校

  3)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4)基层党校等面向基层的理论宣传队伍、阵地能承担理论宣传任务,正常开展活动。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宣传部  区委党校

  III-2

  干部教育

  1)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委组织部

  2)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与综合素质培训;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组织部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人事局

  3)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区委宣传部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人事局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I-1

  

  

  

  

  

  

  

  

  

   

  II-2

  政务行为规范

  III-3

  建立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1)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人事局

  区委办

  2)实行决策责任制、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人事局

  3)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委组织部  区纪委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人事局

  I-1

  

  

  

  

  

  

  

  

  

  II-2

  政务行为规范

  III-4

  政务公开

  1)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编制政务公开的目录;

  材料审核

  区政府办  区信息办 各街道

  区政府办

  2)利用政务网站有效开展公共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政府网站运行绩效评估良好;

  网络调查

  区政府办 区信息办

  3)有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有为市民服务的热线电话等联系方式。

  材料审核

  区信访办  各街道

  III-5

  依法行政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材料审核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察局)区法制办

  区法制办

  2)政府部门、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正、文明执行公务;

  材料审核

  区法制办  区纪委(监察局) 区属各执法单位

  3)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

  材料审核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察局) 区法制办 各街道 区各审批单位

  III-6

  行政监督

  1)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规行政的投诉;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纪委(监察局)

  区纪委(监察局)

  2)各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材料审核、听取汇报

  区人大办  区政府办  区政协办

  3)各级政府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察局) 区信访办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I-1

  

  

  

  

  

  

  

  

  

  II-3

  勤政廉政的满意度

  III-7

  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

  90%

  80%

  80%

  问卷调查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察局) 区法制办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属各职能部门 各街道

  区纪委(监察局)

  III-8

  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90%

                     80%

  80%

  问卷调查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纪委(监察局)  区直属机关党委 区属各职能部门 各街道

  区纪委(监察局)

  I-2

  

  

  

  

  

  

  

  

  

  II-4

  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

  III-9

  法制宣传教育

  1)积极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弘扬法治精神;

  材料审核

  区委宣传部 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2)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材料审核、问卷调查

  区委组织部  团区委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区教育局 各街道

  3)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材料审核

  区委政法委 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公安分局  区法院  区检察院  区属各执法单位

  III-10

  法律援助与服务

  1)设有12348法律服务专线或其他法律服务热线;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区司法局

  区司法局

  2)街道、社区居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区司法局  区民政局  各街道

  3)建立有政府财政保障的法律援助机构。

  材料审核

  区政府办  区司法局  区财政局

  II-5

  公民权益维护

  III-11

  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

  >85%

  >80%

  80%

  问卷调查

  区发改局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文广新局  区规划分局  各街道

  区文广新局

  测评项目

  指标

  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

  I-2

  

  

  

  

  

  

  

  

  

  II-5

  公民权益维护

  III-12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相关部门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并制定应急预案;

  材料审核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民政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

  实地考察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材料审核

  区法院  区总工会  区妇联  区民政局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III-13

  维护男女平等

  1)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