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王某和黄某合伙承租了厂房,准备投资开办公司。由于装修需要,黄某到玻璃店老板梁某处买了一块玻璃隔墙,并按口头约定由梁某进行玻璃隔墙安装。梁某安排他的两个工人王某超、王某录到厂房内进行安装,王某超在配合王某录进行电焊作业时发生意外触电,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5月27日,王某超父亲及其亲戚赶到广州,向相关当事人提出死亡赔偿。 该事故刚发生,司法所调解人员出于人民调解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和职业敏感性,当即预见到事故发生后,肯定会随之发生死亡赔偿金的纠纷,于是立即提前介入前期的调查取证工作,全程跟进,连夜在公安派出所查阅询问笔录,并当场接触相关当事人详细了解情况。在死者家属还在外地未来到广州之前,我街司法所工作人员已经完全弄清楚事故发生的起因经过和相关当事人的情况,并有了初步的调解计划。 5月27日死者家属到达广州,司法所工作人员马上主动与其取得联系。考虑到死者家属当时的心情,司法所工作人员并没有马上进入实质性的调解工作,而是安排死者家属去到事故现场和殡仪馆,接着又带家属带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民警向家属介绍事故发生经过和法医关于死者死亡原因的法医鉴定,让家属清楚了解死者死于意外触电事故这一事实。通过以上几个环节的工作,一步一步的为以后的调解工作做好了铺垫,促进下一步调解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经过连续四天的加班加点调解,在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三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束后,纠纷当事人就给街司法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锦旗上写着“热情公正 真心为民”! (龙洞街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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