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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街成功调处一起租赁纠纷
    6月17日下午4点钟左右,前进街调处办忽然接报称前进花园有纠纷发生。街道办事处马东升副主任及司法所、派出所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原来是前进花园承租人黄某与其客户刘某因该场地租赁合同产生纠纷。黄某说刘某不交租金,把刘某所租的场地大门用砖块封住,致使刘某的人员、车辆不能进出;刘某找了十几个人准备与黄某交涉,双方剑拨弩张,危机随时发生。调处员迅速把双方人员分开,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然后召集双方主要当事人进行座谈,找到双方争议的焦点:1、黄某不能给刘某提供该场地的土地所属权证明,刘某要求取消合同;2、黄某说刘某自2008年4月1日签约后不交租金。
     经过调处人员长达一个多小时情、理、法并举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双方中止合同,刘某给黄某的叁万元保证金不退,黄某也不再追究刘某所欠租金,刘某在月底前把所属物品从该场地搬走。一场重大群体性纠纷得以化解,前进街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前进街调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