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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老人盛赞公益法律服务
     日前,一位残疾老阿姨柱着拐杖,情绪激动地来到员村街司法所,泪流满面地声称要讨会公道,争口气。工作人员见状,马上安抚,让其情绪逐渐平静下来。
     经了解得知,这位残疾老阿姨在五年前与丈夫(同系残疾人员)从原东山区搬迁至员村街居住,由于该住宅建筑设计问题,其住所一窗户与该栋X楼403业主家门口公共梯间相通。403业主却把该公共梯间私自作为杂物间使用,不但堆放过多过高的杂物,还时不时有异味飘散,直接影响了残疾老阿姨对窗户的使用及居室空气环境。双方曾多次发生争执,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司法所获悉情况后,马上协调结对律师事物所律师,与其一道上门了解并实地核实情况,调解人员会同律师首先从《物权法》入手,并引证相关法规;同时结合实际,进行了入情入理的分析,以及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公共梯间的归属与使用问题,使纠纷双方心悦诚服,特别是403业主频频点头。同时,调解人员从维护地区稳定的大局出发,循循善诱地让双方抛开成见,以和为贵,睦邻相处,以广州文明市民的形象示人。经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401业主惭愧地主动做出让步,同意无条件搬走公共梯间堆放的杂物,并保证让梯间窗户开闭自由。使残疾老阿姨有一个清洁的生活空间。
      看到烦忧多年的居室环境问题终于得到解决,残疾老阿姨心情激动不已,紧紧握住调解人员的手说:“原以为诉求会很漫长,想不到却得到如此迅速的解决,这都是政府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直接效果呀!” (员村街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