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3日,困扰了赵先生一家两年的屋顶漏水问题终于得到了解决。住在天河东路的赵先生夫妇都是退休老人,2006年底由于楼上业主王先生私自把房屋改成“房中房”(改成三个独立套间)出租,此后发生渗漏事件,导致赵先生的房子天花变黒、霉烂发臭、滴水。2008年2月,王先生又把房子卖给了现任业主何女士,在两年的时间里赵先生走访了多个部门,同时也多次跟何女士沟通,但一直未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在天河区领导接待日,赵先生到天河南街道办事处反映此事,领导指示由司法所等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天河南街司法所在接到该案以后,认真地开展工作,到现场察看,还找到了何女士,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召集双方于8月13日在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分析了双方当事人对与错,在法、情、理的基础上进行讲解,还为双方当事人提出各项解决问题的建议,使得当事人双方明白事实理解对方的难处,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何女士委托装修工程公司对渗漏问题进行检查补漏并承担相关费用,赵先生则负责自己天花的装修费用。至此,困扰邻里之间两年的因为房屋渗漏而产生的裂痕,终于得到了弥补,楼上楼下两个业主,在司法所调解室握手言和。(天河南街司法所)

司法所在调解室内组织双方业主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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