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雕花师车祸手部致残 法律援助伸手解其难
     2007年12月19日晚,心情沮丧的张某在网上看到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为民解忧,公正廉洁”的信息报道后,心怀一丝希望拨通了区法律援助处的电话,就是这一次电话,重新唤起了张某维权的信心与勇气。
     张某是一名厨艺雕花师,2006年12月开始在广州某酒楼工作,期间还有澳门的酒家欣赏张某的厨艺雕花向其递出了橄榄枝,满心高兴的张某怎么也没有想到,某天在上班的路上遭遇了车祸,致左肩关节脱位,并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这个结果对张某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意外受伤致残,使张某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多次向肇事方公司及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对方又诸多推脱。生活的压力和长期的追讨令张某身心俱惫,一度想放弃维权。
    天河区法律援助处接到张某的咨询电话后,认真为其分析了本案的法律关系,指出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待遇,同时也可要求交通事故肇事方及保险公司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并告知张某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听了区法律援助处的解答,张某又重新坚定了维权的信念。很快,张某便向区法援处递交了申请。区法援处为张某开通了绿色通道,并指派广东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卢远青律师办理此案。接受指派后,卢律师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取证,依据事实和法律代张某提出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及工伤待遇劳动仲裁,并均取得了胜诉。
    法律援助的及时介入,使走投无路的张某得到了应有的赔偿,并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圆满统一。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处和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办案律师的感激之情,张某特地送上“关爱之心,援助之手”的锦旗。(天河区法律援助处 沈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