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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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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党员模范作用 争当创文活动排头兵
根据《关于动员区直属机关党员干部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排头兵的通知》要求,区规划分局认真组织活动,在日常工作岗位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 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由区规划分局领导主持召开落实天河区创文明城市分解任务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动员大会会议精神,使全局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专门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并组建工作小组,分工负责相关工作。根据区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与牵头单位的联系,狠抓落实,积极做好区规划分局职责范围内的配合工作。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订《天河区规划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根据测评内容、测评标准的要求明确各项工作指标的责任局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并确定由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形成统分结合、协调有序的工作格局。
二、树立标杆,做好“文明家庭”、“书香家庭”推荐工作 为增强争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排头兵意识,按照区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06-2007年度天河区“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区规划分局积极开展“文明家庭”、“书香家庭”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其中有一户家庭被评为市“文明家庭”,十户家庭被评为区“文明家庭”。通过开展推荐“文明家庭”和“书香家庭”活动,在机关干部、职工家庭中树立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形象,在家庭成员之间形成团结和睦、尊老爱幼、民主理家、勤俭持家、科学治家理念,倡导文明健康、简约环保的生活方式,教育党员干部洁身自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品味,不慕新潮,不摆阔气。通过树立文明家庭标杆,促进了全局和谐机关、文明家庭的建设。
三、采取措施,开展“文明交通我带头”百日大行动 为按要求做好 “文明交通我带头”百日大行动工作,区规划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文明出行我带头、遵章驾驶我做到”的宣传教育,要求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一切交通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同时,按照区委办、区府办《关于开展“文明交通从我做起”百日大行动天河区机关志愿者活动的通知》以及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制定《天河区规划分局文明交通百日大行动上岗安排表》,分组负责,各组负责人提前半天与街道联系上岗事宜,主动做好交通路口执勤工作。
四、联系基层,扎实开展服务民生实践活动 制定《天河区规划分局领导干部接待来访及联系基层制度》等制度,规定局领导和科领导于每周一至周四上午对外接访时间必须在对外办事大厅轮值,接待来访和咨询,答疑解惑;在非对外的工作时间由办公室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并明确规定窗口接访和接听电话必须进行登记,填写接访情况登记表报送每周值班的局领导,每2周对接访情况进行一次归纳、综合,在局业务会进行总结、汇报;同时,局领导带队深入街道、高校等单位调查研究,了解其近期建设和规划情况,沟通、协调有关城市规划问题,进行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定期梳理汇报下基层联系的情况,重点加强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在7月份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我区城市管理12319投诉服务专线工作情况通报》中,区规划分局12319专线受理和办结案件统计为零,两违案件受理和办结统计为零。
五、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内部管理模式。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的口号,采取有力措施,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内部管理,实行科组联动管理,改变原有机械的、被动的“木偶式”运转模式,形成规范化、程序化的“卡通式”科学管理模式,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高效廉洁的机关管理体系和运转机制。
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做到“四个明确”。2007年以来,区规划分局抽调各科室业务人员,成立了制度建设小组,全面清理、制定、修改和完善分局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天河区规划分局用地规划管理科业务工作指引》等27项工作制度,涵盖用地初审、建筑工程报建、建筑工程验收、违法建设查处、公文处理、财务管理等不同类型业务和政务案件的办理,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环节,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期限),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机关管理体系和运转机制。
三是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督办体系。有效的督办是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关键,是提高行政效能和执行力的保障。通过局领导自上而下督办与经办人自下而上督办相结合、会议督办与数据督办相结合、系统自动督办与人工跟踪督办相结合、定期督办与动态督办相结合的督办方式,形成了系统、人工、会议、数据等全方位,领导、经办、专职督办、定期、动态等多层次的督办体系,切实加强了分局行政效能,争当创建文明城市的排头兵,为天河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由区规划分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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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区委决定在我区机关开展“解放思想争当排头兵”学习实践活动,把区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继续发挥区机关在解放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表率作用。
本网是区机关开展“解放思想争当排头兵”学习实践活动的记录与展示窗口,全面客观地向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我区开展“解放思想争当排头兵”学习实践活动的动态与成果。欢迎大家通过本网对活动进行监督及提出宝贵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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