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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15日-31日
  

体育局

 

  一、贯彻执行《体育法》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检查中、小学校体育工作,协调抓好传统项目和体校网点的业余 体育训练工作。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性体育活动,对本区竞技体育进行宏观指导。
  四、根据《广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对区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五、做好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开展体育健身咨询活动。保障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运动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协调区体育总会及地区体协等体育群众团体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八、领导、管理天河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的行政、业务等各项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体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