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天河区环保局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总结
根据区机关作风建设年和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部署,今年以来,我局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实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和惠民实践系列活动,着力提高本单位执行力和服务力,有力促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效能意识和服务水平
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是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治本之策。今年以来,我局按照治理商业贿赂、机关作风建设年、纪律教育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部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系列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党课、辅导讲座、观看录像、出版墙报等形式,不断强化干部制度的效能意识和服务意识。在7、8月份的每周五连续组织系列环保业务讲座,内容包括环境法制、环境监察与执法、环境监测、环境规划和生态建设等,系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为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夯实基础。区委常委、宣传部长陆志强还在我局做了《危机管理和媒体应对》的专题讲座。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在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环境纠纷和环境监察与执法等工作的效能意识和能力。
二、立足环境监管,提高服务力和执行力
立足本单位的环境保护监管职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以民为本深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在不断破解环境管理难题、提高利民便民服务质量等工作中提高机关执行力和服务力。
(一)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发挥环境监管职能
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近年来围绕创模、创卫、创文明城市等工作,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积极开展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狠抓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大力整治饮食娱乐业污染扰民行为,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妥善处理环境突发事件,有力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保障了区域环境安全。几年来,区域污染防治能力不断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污染投诉呈下降趋势,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区域环境保持良好状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污染的趋势得到控制,噪声环境质量也不断改善。
(二)深化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
几年来,我局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了环保审批、环境执法、征收排污费等十多项业务管理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环保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责任制、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对各类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有效地对区域环境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其中,建设项目环保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四级审批制度”和工程竣工集体验收制度、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和听证制度。环境执法实行查处分开制度、行政处罚三级审批制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制度等,确保执法依据、程序、内容、行为合法,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排污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排污费征收管理使用条例》等法规,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核定、开单、公告、送达,坚持收支两条线,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环保补助资金。几年来,由于我局各项行政行为规范、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证据确凿,行政许可与执法文书符合要求,因此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多次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三)推行便民举措,切实增加政务透明度
抓住群众关心的环境审批、排污收费、污染投诉、环境执法等工作重点,大力推行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一是在办事大厅设立了首问岗位,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事、服务承诺等制度,以及设立专岗接听、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等便民措施,为前来办事、咨询的群众提供明确的指引服务。二是在办事大厅显示屏、区政府信息网、办公楼橱窗、触摸屏等,公开本局职能、各项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承诺事项,以及廉政准则、工作纪律及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办事,同时也接受群众监督。其中,建设项目审批、排污申报登记、污染投诉均接受网上办理,群众通过网络即可查询、办理建设项目审批手续,进行污染投诉和了解办理进展情况等。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如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受理后审批的法定时间分别为60日、30日、15日内,我局在依法的前提下简化办事程序,对社会承诺:小型报建项目15日内批复,较大型建设项目经专家论证后20日内批复,由此审批时间大幅度缩短,有效地提高了行政许可效能。
(四)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从加强制度入手,不断促进内部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建立效能建设成效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业务管理系统。2002年起我局开展了ISO9000/14000质量环境管理的一体化建设,制定了30多项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几年来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修改完善。今年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包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制度、重大建设项目审批集体会审制度、重点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行政处罚执法工作程序、污染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轮岗制度、采购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各项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二是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建设项目审批、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等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和公文、财务、人事、档案均实行电子化管理,既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廉政建设。三是完善层级管理,落实岗位责任,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年度考核实行量化考核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五)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环境保护监管对象主要包括工业企业、饮食娱乐业等污染企业,存在管理对象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而监察人员又相对不足。针对这个情况,我局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在强化重点企业监管中,共投入约200万元为19家重点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目前我局已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随时在线抽查和监控企业的排污情况以及治理设施运转情况,既提高监管的效能,又提高企业依法排污和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自觉性,有效防止治理设施闲置、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等行为。针对饮食业户油烟治理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污染扰民的情况,我局在全市率先建立油烟治理设施的统一运营管理机制,目前共有96家饮食业户纳入统一运营管理,包括了体育西路、粤垦路、天河东路、马场食街等热点投诉部位,使这些区域饮食业投诉率约降低了七成。
(六)服务和引导相结合,为基层群众办实事
在依法监管的同时,倡导和树立为基层单位、群众热情服务的良好风气,形成为基层群众服务的一套有效经验和做法。一是主动服务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排污收费、环境信访、绿色创建等工作,以街道、社区为依托,注重沟通和业务指导,共同开展工作。二是主动服务企业。对企业的监管不是单纯的征收排污费和执法,而是日常监管与服务指导相结合,耐心宣传法律法规,指导企业通过改造治理设施、完善环境管理、改进流程工艺、实施废水循环等措施,实行节能减排,达到既守法经营,又减排降费的目的,培育了天海花边等一批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双赢”的企业。三是高度重视群众污染投诉办理工作。群众投诉是民声的反映,我局设立了24小时接听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紧急投诉1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理,一般投诉件1周内到场处理;实行投诉件登记、专人办理、信息反馈的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办理,件件有回复”,重大信访件1周内答复,一般信访件1月内答复。近年我局每年受理的信访件均在两千宗上下,当年办结率均在96%以上,通过办理信访查处解决了大量环境污染问题,维护了广大群众的权益。
三、抓住环境热点,落实惠民实践活动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抓住区域污染重点和群众投诉热点,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打击不法排污企业和整治污染饮食业的惠民实践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污染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今年前三季度大气环境质量良好,空气污染指数周报达到良好以上的时间是36周,占94.7%,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和降尘的平均值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砷、汞、氰化物、氟化物等项目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声环境一类功能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均优于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
(一)强化区域污染防治,落实污染总量控制计划
区域污染总量直接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根据市下达的指标,我局制订了污染物削减方案,将指标分解到22个重点污染源单位,要求企业制定年度削减计划并认真执行;加强环保执法和技术指导,引导企业通过改善生产工艺、废水回用等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并不断削减排放量。同时,认真抓好污染产生源头关,在总量控制范围内严格审批新项目。1-11月份,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391宗,许可批复了260宗,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以及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131宗(其中工业企业拟办项目21宗,饮食业拟办项目110宗),否决率为33.5%。
(二)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防止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行为
加强日常监管,严厉处罚不法排污行为。结合排污收费和污染源监测工作,日常检查和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在线监控相结合,定期检查企业的设施运行情况、监测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防止偷排、漏排、超标排放行为。1-11月份共检查工业污染源215个次,监测污染源326个次,发现5次偷排、漏排、超排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教育整改和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措施,督促企业依法排污。
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地下工厂。结合群众举报,多次与有关部门、街道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地下排污工厂。1-11月份共对27家违法工业企业进行了查处,其中重点查处17家违法地下洗水厂。5月份,会同有关部门和街道对污水污染菜田的新神州洗水厂进行现场取缔。6月底,会同凤凰街等查处了渔沙坦村工业区4家家庭作坊。7月初,会同工商、城管、长兴、凤凰、新塘等查处了7家地下洗水厂。11月初会同新塘街和安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沐陂村附近某部仓库内4家无证照工厂进行联合整治。11月中旬,积极协助区整规办和各街道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相关环境整治,根据街道对地下化工、水洗、五金酸洗、电镀、“潲水油”等排查情况,有力打击违法排污企业。
(三)整治饮食业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饮食业污染扰民是多年来环境投诉的热点。今年我局进一步抓好饮食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无证照、无条件开办的饮食业户。今年多次配合工商、城管和有关街道共取缔了38家无证照饮食业户。二是引导办证和污染治理相结合,对符合开办条件的业户指导其补办环保手续、落实污染治理设施,做到合法经营;对设施老化的业户,企业自筹资金和环保补助资金相结合,改造治理设施。三是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有证照企业油烟治理设施的统一运营管理。四是运用司法手段,对无证经营的业户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拒绝处罚的业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11月共对76个饮食业户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强制执行26宗。今年我区饮食业污染投诉量比去年有所下降,1-11月我局共受理信访件870宗,其中饮食娱乐514宗,处理率为96%,重点案件处理率100%,全区没有出现因环境扰民问题而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现象。
(四)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整治,保障区域环境安全
开展固体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根据我区还存在东圃化工城和部分化学品仓库的情况,要求企业做好自检自纠,加强防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并会同相关街道先后两次对吉山危险品仓库、东圃化工城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检查单位32个,其中28间是使用或储存化学危险品以及加油站等,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5家单位提出整改。二是加强医疗垃圾的监管。先后对68家医疗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大部分医院医疗垃圾都能规范存放、回收,对处置、处理不规范的4家医疗单位要求落实整改。三是规范餐饮业废弃食用油的管理工作。要求新饮食项目废油脂必须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加强对各排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废油脂收集、处置规范化。清查潲水油加工场,先后会同长兴、兴华等街道现场取缔4个潲水油加工场。四是开展防范废旧塑料和“洋垃圾”污染的清查,经排查和专项执法,未发现废旧塑料及“洋垃圾”入侵我区,也未发现有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的无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
四、正视存在问题,努力提高环保执法的行政效能
我局效能建设工作和惠民实践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不足,主要是饮食业污染扰民问题,虽然近年来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街道加大力度整治饮食服务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环保前置审批被取消,对污染行为的环保执法周期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且各职能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之间又衔接不够,部分违法企业钻法律空子,环保部门对违法企业只能是事后执法、重复执法,无法从源头上完全控制污染源的产生。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一是根据市政府《关于整治无证照生产经营场所若干问题的意见》(穗府办[2007]41号)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存在污染的新建项目如饮食业等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做到源头监控。二是发挥区饮食服务业污染防治联席会议作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饮食业户联合整治,坚决取缔。三是进一步推行饮食业油烟在线监控,借助高科技手段强化日常管理。四是继续做好与投诉人、举报人的沟通,将查处进展情况向投诉人反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执法后监察。五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透明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加大公众监督力度。
天河区环保局
2007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