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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提高认识做到“四个更加明确”
2006年11月17日、20日,区纪委召开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机关室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参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大家结合实际,以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为题,展开学习讨论,取得较好效果:一是坚持吃透精神,提高认识,做到会前认真学习中央决定和省、市贯彻意见,写好心得体会,做好发言准备;二是坚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学习,既总结工作,又查找问题,找准努力方向;三是坚持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结合纪委工作实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学习,大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认识提高了,工作方向更明确了,积极性更高了。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柯珠军同志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肯定了大家的学习成效。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达到“四个更加明确”:一要更加明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纪检监察机关的历史责任。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社会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利益矛盾,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身负重要职责,要积极参与进去,把握形势和要求,努力完成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任务。二要更加明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所面临任务的艰巨性。要领会精神,认真把握中央在决定中分析的构建和谐社会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城乡和区域发展及资源分配不平衡的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一些社会成员、领导干部道德失范、作风不正的问题;一些领域存在腐败的问题;敌对势力威胁国家安全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与我们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密切相关。纪检监察机关要不负重托,勤于学习与实践,努力做破解难题、完成任务的排头兵。三要更加明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与重点。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明确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路和重点:进一步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点面结合,以构建惩防体系为基础,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基层和窗口单位为重点,着力加强教育预防、制度健全、权力监督,继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为构建和谐社会,完成区委的中心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四要更加明确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工作要求。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基层纪委、纪工委和委局机关积极性,切实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努力推进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加强科学化管理,不断提高运转效率;要强化保密工作,坚决防止失密泄密;要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锻炼,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要求,严于律已,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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