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陆根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天河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和反映强烈的诉讼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7870件,较2004年增长11.20%;结案15508件,同比增长11.31%;未结案2362件,同比增加224件。至2005年,连续八年收、结案以近两位数的增长幅度攀升,连续六年收、结案超万件。在全市法院中,我院结案增幅、结案总数及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前列。回顾过去的一年,我院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2005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798件,判处犯罪分子2277人,较2004年分别下降3.33%和3.76%。一年来,我院根据治安形势特点,确定以多发性的抢劫、抢夺和盗窃犯罪为“严打”重点,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1326件1616人,占刑事结案总数的73.75%。严厉打击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共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等案件175件259人。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40件78人。依法打击毒品犯罪,共审结“涉毒”刑事案件63件78人,组织召开了“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判大会。严惩职务犯罪,共审结贪污贿赂案件28件31人,3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在办案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要求和罪刑相适应的量刑原则,共对58名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19名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探索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组织召开4场“严打”集中宣判大会,旁听群众3000多人(次)。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不断完善适合未成年人心理、生理特点的审判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其中,关于打击网络犯罪的司法建议,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等上级机关的重视。 二、依法调节民商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进步 ——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2005年,我院民商事案件持续增长,共审结案件7633件,较2004年上升1.26%。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普通民事案件280件;各类权属及侵权纠纷案件1780件;房地产、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192件;金融借贷、股票债券纠纷案件1010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55件,判决支付劳动工资及社保金211.75万元。另一方面,我院民商事审判领域不断拓展。经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我院自2005年9月1日起受理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和部分涉港澳台等涉外民商事案件,是全省四个获准审理上述两类案件的基层法院之一。现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0宗,审结6宗;涉港澳台案件23宗,审结4宗。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与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我院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的原则,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5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16件,追收各项行政规费295.89万元。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区城管大队、区计生局等部门规范执法程序、实施行政许可提供司法建议,指导依法行政。积极开展非诉行政专项执行,依法强制关闭天寿路、天河南一路等地区100多家无证照饮食店,为顺利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城市管理年”活动提供司法保障。 ——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根据省法院部署,我院积极开展解决“执行难”竞赛活动,加大执行力度,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2005年,共执结各类案件5368件,较2004年增长25.86%,执结标的金额累计11.53亿元。我院高度重视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采取立案、保全、执行“三优先”措施,及时疏导工人情绪,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执结工人工资案件1133件,追偿劳动工资1791万元。其中,万酒餐饮娱乐公司260名员工工资案、广州慧泽公司147名员工工资案、广州创博公司36名员工工资案等一批涉及维稳的重大案件得以全额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积极推进法院工作改革,规范审判流程,创新审判制度 ——积极推进诉讼程序制度改革。全面落实“阳光审判”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以公开促公正。积极贯彻省、市法院关于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改进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2005年共计2090件民商事案件经调解结案或经调解后撤诉,调撤率较2004年上升2.62%。组织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推进裁判文书改革,强化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提高裁判结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积极推进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运用电脑网络实行案件自动排期、自动跟踪监督,进一步增强审判流程科学管理。启用执行款物划拨及管理软件系统,完善执行机制。推行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和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提出异议权。 ——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是我国司法民主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院会同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了50名人民陪审员,经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后,于2005年5月1日正式上岗。现已参与审理案件454宗,出庭869人次。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不断改进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2005年,我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推行多项便民、利民举措。如,印制各类案件应诉方法和举证要点,对群众实行诉讼分类指导;改进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区设置,安装便民设施;联系银行上门收取诉讼费,提供一站式立案服务;推行信件邮寄立案,解决外地当事人往返奔波立案难问题等。 ——不断完善立案、信访机制,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我院切实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制定了信访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挂牌上岗、服务承诺、首办负责、限期回复和院长接待日制度,于2005年10月顺利通过了全省法院“两个文明窗口建设”检查验收。2005年,共办理接待来信来访16550人(次),包括申请立案9977人(次)、申请执行5842人(次)、法律咨询653人(次)、申诉申请再审78人(次)。切实贯彻《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全年依法立案再审7件,结案6件。 ——不断加强司法保护和司法救助力度。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完善司法救助审批制度,确保弱势群体能够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全年共对70件民商事案件作出免交或缓交诉讼费的决定,免、缓诉讼费33万元;为经济确有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1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五、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 我院始终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的执法评议,完善法官考核任免机制,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监督意见。2005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和上级法院督、转办案件41件,全部在限期内回复。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合执法检查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立案、信访工作情况和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主动听取评议意见并不断改进工作。采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座谈走访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联络和沟通。还通过定期寄送我院自办刊物、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和司法监督员等途径,以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多地了解法院工作情况,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上,我院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审监庭为主要责任主体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通报。据统计,2005年我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率较2004年下降了2.9%。 六、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005年,是天河区法院成立二十周年,干警队伍已由建院之初的35人发展到今天的153人。我院党组和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人是法院发展第一要素”的理念,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主线,转变管理体制,狠抓队伍综合素质,取得了明显效果。 ——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提高队伍素质。我院立足法院工作特点和党员队伍实际,针对人民群众、干警反映强烈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此次活动,全院共6个党支部98名党员参加。在活动后进行的测评中,群众满意度达99.33%,这是我院历年来集中教育整顿测评满意度最高的一次。认真开展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改活动,从抓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司法礼仪、规范庭审程序、规范裁判文书等关口入手,以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能力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干警素质。 ——抓好人才培养,优化人力资源。2005年,我院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通过以下措施抓好人才培养,不断调整、优化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组织竞争上岗,选任了4名审判长,完善审判组织建制;重视培养法官后备力量,提供复习时间组织书记员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8名书记员通过司法考试;提拔任用符合条件的5名书记员为助理审判员,充实审判队伍;招录19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进一步缓解“人少案多”矛盾。经过调整优化,我院现有在编干警平均年龄34岁,本科以上学历131人,约占86%。 ——抓好廉政教育,确保队伍清正廉洁。2005年,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无违纪年”活动,不断健全法官反腐自律机制、防范机制、惩戒机制和保障机制,全年未出现法官违法违纪事件。 至目前为止,我院153名在编干警中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仅78人,其中一线办案法官68人。在“法官少、案件多”的工作压力面前,全体干警自觉加班加点,出色地完成了清案任务,一线办案法官人均结案228件,名列全市各区法院第三。2005年,我院先后被评为全市严打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广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另有20多名法官获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刑庭副庭长丁卫红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并被共青团中央授予“中国青年杰出卫士”称号;执行局王羽被评为广东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天河区十佳青年。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法院所取得的点滴成绩,都离不开上级领导的亲切关怀,都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与支持,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藉此机会,我代表天河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案件审判质量不够高;个别干警职业素养偏低;法院综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同时,我院工作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案件连年大幅上升,许多新收案件开庭日期要排到一个月之后,造成少数复杂案件超审限,审判任务十分繁重;法官职业保障和奖惩机制有待完善;当事人严重妨碍诉讼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院将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前进。 各位代表,2006年是我区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中,我院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总结和发扬天河区人民法院20年来发展的成功经验,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宗旨,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努力提高司法水平、增强司法能力,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的诉讼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高法院综合管理水平 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我院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客观、辩证地分析和把握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对待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求和批评意见,正确处理好人民法院工作和依靠党的领导的关系,坚持人民法院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审判与人大监督的关系,确保人民法院正确实施法律。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法院综合管理水平。正确处理审判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关系,积极培养法官后备力量,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切实解决“案多人少,一线办案法官匮乏”的尖锐矛盾。 二、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将紧紧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方面的纠纷,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物业管理、消费纠纷等涉及劳动者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诉讼纠纷,在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导等方面给予帮助。要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诉讼调解工作,尽力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促进和谐的目的。要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和涉港澳台等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对新问题的法律适用加强研究和指导。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涉法上访群体事件排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三、着力解决诉讼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是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分类甄别、分类处理。同时,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总结信访工作中反映出的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尝试建立“判后答疑”制度,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二是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以超期限、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中止或暂缓执行后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五类案件为重点,在2006年上半年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依法严厉制裁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严格适用行政许可法,加强行政许可类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规范审批程序和执法程序。四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办法特别是司法救助的具体条件、标准和程序,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低保人员的司法救助力度。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职业素质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司法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解决人民法院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基础和保障。我院将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加强队伍思想道德教育,使全体干警精神面貌有新变化、思想境界有新提高、各项工作有新进展。按照务实、和谐、善政、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惩防并举的廉政建设机制,健全队伍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法官职业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法官职业技能。进一步完善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 五、全面推进法院工作改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将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以更大的力度推动法院工作改革,力争在诉讼程序制度、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审判监督、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管理、法官助理试点工作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努力实现司法公开化、民主化、廉洁化、便利化和职业化。 各位代表,我院将站在新的起点上,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中心区、构建和谐天河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