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0日广州市天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大会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意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何松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广州市天河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