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2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各类议案、选举办法草案和区人大、“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等四个报告的决议草案以及各类决定,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