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2日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听取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广州市天河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代表所提的23件议案不列为大会议案,全部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简称建议),其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彻底解决天河区东北部市政自来水供应设施建设的议案》、《关于解决环卫工人养老保险等问题的议案》作为重点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这23件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区政府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同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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