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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成立民办校巴运营公司
发布时间:2008-03-12  
  天河区人大代表、广州电大东方分校校长吴小平建议借鉴运钞公司的运营模式,成立民办学校校巴运营公司,原有民办学校校车全部停运,由该公司统一接送来解决各校学生上学、放学问题。
  校巴是民办中小学接送路途较远的学生重要工具。据了解,目前天河区在册登记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的车辆共有400多辆,尽管教育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动了不少脑筋,对校巴实行整顿,但依然“治标不治本”,无法根本解决校巴存在的问题。
  吴小平代表认为,目前民办中小学校巴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存在安全隐患。很多学校从节约成本出发,校车数量明显不足,存在严重的超载现象,一些学校购买的校车质量存在很大的问题,不少是接近报废甚至已经报废的“黑车”,有些学校没有能力购买校车,而是临时雇用个体户的私车,车况得不到保障,另外受工资待遇影响,校巴司机老龄化现象也比较突出。二是资源浪费严重。其一是同区域接送。同一个站点的学生少则来自三五所学校,多则来自十多所学校,校车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每所学校一个站点接送的学生少则一两个,多则几十个,同一条线路不同的学校来回穿梭,造成严重的浪费;其二是接送停靠站点太多。由于每个站点学生数量不是很多,一般一辆校车要跑上十几个站点才能接满学生,一些学校校车的线路也是七拐八拐,最长的甚至达到近30公里。三是服务质量较差。学生途中时间浪费严重,在车上有的甚至要呆一个小时以上,很多学生早晨六点就得起床,孩子睡眠严重不足,学习精力不济,影响健康成长。很多民办学校普遍存在管理力量不足,既要抓教育教学质量,又要抓学生的后勤服务,“顾头顾不了脚”现象普遍存在,对服务承诺难以兑现。
  对此,吴小平代表提出的建议是,借鉴运钞公司的运营模式成立校巴运营公司。校车由专门公司去管理,有众多好处:针对民办学校相对集中的特点,运营公司可以将同一地点不同学校的学生用同一辆校巴接送,优化资源配置;政府部门监督,规范服务,保障安全;学校腾出精力去抓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
  按照设想,民办校巴运营公司成立前,由区职能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对学生接送人数,需要投入的车辆作深入调研,确定公司的数量及规模,车辆运行范围及线路。确定学校应上交的服务管理费、学生的接送费,政府计划补贴的款数,确定运营公司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向社会公开招标。对现有学校合格校车进行市场价格合理定价,公司收购,学校也可以带车入股,实行股份制。成立运营公司后,所有民办学校校车停运。每学期初,由学校向运营公司提供各站点学生接送名册,学校按乘车人数每月提前十天向运营公司缴纳管理服务费、学生乘车费。由运营公司编排接送时间,接送车辆的牌号,并做成乘车牌。学生凭乘车牌,学校由老师接送、站点由家长接送,形成两点一线,按时按站点上下车。
  运营公司的运营实行政府监管、交通部门主管、教育部门协管的模式。运营公司作为独立的实体公司,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必须出台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接受政府的监督,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服务质量。
  吴小平代表最后表示,外来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民生问题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提此建议,权作抛砖引玉,目的在于提请政府部门将之作为天河区实施义务教育自主创新的一个方面的议题,能否实施还需大量可行性的论证。(秘书宣传组  许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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