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讲话为重点,通过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的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党员干部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清正廉明、明礼诚信、团结友善、乐于奉献的道德意识,为建设和谐天河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把握重点。通过教育活动达到让全局干部职工的心灵得到净化,思想得到熏陶,认识得到升华,觉悟得到提高。
(二)抓住重要环节。一是学习环节。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八个一”学习党章活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与荣辱观教育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讨论,让全体干部切实受教育,进一步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必须旗帜鲜明。二是实践环节。通过组织一些活动把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渗透到排头兵实践活动、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和工作学习中,让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在道德社会实践中不断得到提高和完善。
(三)树立正确目标。要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树立“以敬业奉献为荣、以碌碌无为为耻”、“以诚信为民为荣,以失信于民为耻”的荣辱观。
三、活动安排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做到“六个一”:即制定一份开展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专题辅导;阅读一套宣传荣辱观的普及读物;进行一次荣辱观大讨论,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本单位、本部门的荣辱观;每人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本次教育活动结合排头兵实践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6月)
总的任务是: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
1、深入领会文件精神、把握精髓学习重点。一是深刻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问题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和深刻内涵。二是深刻认识和正确理解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本质要求及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提升道德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现实指导意义。三是要把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同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的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准确把握党中央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要求的实质。
2、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阵地和形式,如天河普法网、天河司法行政动态、局大堂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广泛进行宣传,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人心。开展集中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专题辅导、集中讨论等形式,全面启动、广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和宣传氛围,使“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中入耳、入目、入脑、入心,并转化为道德行为。
(二)教育提高阶段(6-8月)
总的任务是: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开展扎实的教育活动。
1、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容为重点,以科室、所、处为单位,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求和谐促发展”大讨论活动(6月)。在讨论中,要围绕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深入探讨司法行政队伍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深入探讨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者如何按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论述要求,树立正确的荣辱观,进一步明确社会主义的是非、善恶、美丑界限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探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勤俭节约及治理纠正不良政风行风和社会不正之风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学习讨论活动,明辨是非,自觉地坚持正确的,摒弃丑恶的,争做新时期德才兼备的司法行政工作者。
2、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目标,结合排头兵实践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开展对照检查和整改提高活动(6 -8月)。紧密联系各部门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对比提高认识,本部门以及个人在思想道德、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及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主要问题,自觉对照“八荣八耻”加以改正。领导干部要带头并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总结验收阶段(9-11月)
总的任务是:总结经验、深入交流,研究、探索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的道德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1、总结交流(9-10月)。前两个阶段结束后,利用一段时间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树立典型。通过汇报会、座谈会、交流会等形式,相互学习,共同借鉴,进一步形成完善教育机制。
2、检查验收(11月)。做好自查自检和迎接检查的准备。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带头。切实加强对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把“八荣八耻”转化为自觉行动,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带头实践者,把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摆上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抓好,务求实效。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做到“四结合”,一是将荣辱观教育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二是将荣辱观教育与排头兵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三是将荣辱观教育与“民主评议行风”结合起来。四是要将荣辱观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起来。
(三)发掘典型,创新形式。注重培养,发现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者。还要紧密联系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创新开展“八荣八耻”教育活动的形式,丰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六年六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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