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河区华观路品质化提升工作方案的要求,需对B10华观路总站外旧厂房墙体立面约660平方米进行涂鸦整饰,涂鸦效果需满足华观路品质化提升要求,费用预算在43万元以内,现决定通过比较考察法选定中标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华观路旧厂房墙体原创涂鸦设计与制作
三、招标内容:根据我方需求对约660平方米墙体原创涂鸦进行设计,设计方案确认后,按行业标准实施,达到我方要求并通过验收为止。涂料颜色质保需达三年以上。
四、项目工期:中标人应在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涂鸦工作。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涂鸦全部工作的设计、人工、材料、机械、质检、税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七、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时
2、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6楼
3、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87071130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九、投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的盖章复印件
4、相关业绩(项目名称、地点、现场照片)
5、作业人员资料(毕业证、身份证、工作简历)
6、获奖业绩(获奖证书)
7、涂鸦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完成天数、费用报价等)
上述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交齐全,资料须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目录,装订成册,所提交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资料需密封,封面、封口盖公司章。
十、正式比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式:
1、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2、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十一、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择优比较资格。
2、投标资料需进行密封并在封口加盖公章。
3、择优办法:根据投标单位评分高低,由服务中心招标小组择优选定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