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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比较考察公告

发表时间:2020-09-21 17:50:43 信息来源:天河科技园服务中心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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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现决定通过择优比选方式选定一家代理机构,负责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

  三、投标人资格:

  1、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后均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的网页截图;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

  2、代理过类拟项目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招标代理合同一份)。

  3、招标代理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劳动合同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5、应选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6、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服务承诺:提供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四、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1、项目概况:对灵感之湖及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权属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进行升级改造,涉及改造范围总面积为70674平方米,预算总投资1331.39万元;

  2、代理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法按财政局要求修改并发布招标文件;依法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依法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会、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预算报审、协调合同的签订等工作。中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招标代理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做好资料保密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不外泄。招标结束后,做成项目档案交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存档。

  3、服务期限: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并签署合同及依法办理各项招标、中标手续完毕并提交完成一套招标全过程资料给招标人之日止。

  4、项目预算:建安工程费约1331.39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暂定7.71万元,最终以中标价及投标下浮率核算确定。

  5、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含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包括人员差旅费,税金、交通费、专家劳务费等各项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自报下浮率,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费率下浮20%内报价,投标人未按此规定进行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递交文件时间:2020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37号6楼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87071130

  七、评标方法:

  1、由招标人负责评审;

  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候选代理机构,评分详见附件《择优评分表》,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招标人办公会议确定一家中标代理机构。综合评分相同的,招标人可新增加答辩环节,由投标人代表回答评委会提出的问题,然后评委会根据答辩情况决定候选中标代理机构。

  八、比较考察对象的参加数量:

  1、满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2、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九、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加盖公章):

  1.投标申请函;

  2.投标申请人声明;

  3.招标代理报价一览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招标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2017年以来代理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业绩一览表(广州地域);

  十、其他说明:

  1、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

  2、项目负责人不能在中标后进行更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中标单位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发现不实情况,经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以上资料顺序装订成册,用封套装好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且在封套上应标明:

  收件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服务中心

  投标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联系电话:

  在2020年9月27日上午11:3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附件: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品质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比较考察相关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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