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金字塔二层活动空间玻璃幕墙隔热膜采购项目已完成立项,该项目隔热膜供应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比较考察方式选定隔热膜供应商为该项目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金字塔二层活动空间玻璃幕墙隔热膜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及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金字塔二层活动空间位于天河北路886号。
(二)服务内容:按相关规范标准对面积约580.92平方米的玻璃幕墙进行内立面清洗,并负责隔热膜采购及安装等。
(三)服务期限:30天。
四、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资金。
五、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项目最高限价为684,045.22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进行下浮,投标总价不超过最高限价。如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投入的工作人员数量、业务水平、专业配置等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及时调配或增加符合资格要求的人员,所增加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办公费、差旅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价中。
六、申请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申请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申请人过去5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二)投标申请人在过去三年内未遭受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未被政府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司法部门认定存在犯罪行为或存在可能犯罪情形正在进行司法程序。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四)投标总价不超最高限价。
(五)本次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比较考察对象的确定方式:
(一)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比较考察对象。
(二)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修正方案,重新组织比较考察招标。
八、评标方法:
(一)由招标人对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分。
(二)按择优项目表(附件2)评分,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标人。
九、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企业情况介绍: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金、获奖情况,经营状况说明,过去五年内是否存在施工服务的合同履约纠纷,是否被政府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是否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和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等;
(五)报价文件;
(六)服务方案;
(七)装修工程业绩。
以上资料全部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并按上述顺序自编目录装订好,投标文件正副本各一份,若正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十、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高普路1023号3楼
(三)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020-87020316
十一、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递交的送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招标人将对申请人的所有报名资料进行原件复核,如提交虚假材料及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比较考察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二)申请人必须将报名资料放入自带的报名资料袋并密封,现场递交。
附件1:投标申请人声明.docx
附件2:择优项目表.docx
附件3:招标控制价清单.zip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