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与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5〕294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我局前期已组织开展运行监测工作,现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及标准按照《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按照《通知》和《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5月20日前将相关纸质资料一式四份报送我局,(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85525360,地址: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30号303),同步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每页盖章的彩色PDF扫描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将对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探索实施递补申报,我局将严格对照《办法》所列各项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并优中选优,将规模效益突出、行业优势明显、联农带农广泛,发展潜力足的代表性企业推荐至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 关于开展2025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运行监测与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6日
(联系人:刘雯、李铭丽,联系电话:020-85525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