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天河国际教育园区项目储备地配套市政道路项目)》,并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2年12月6日
三、批准文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天河国际教育园区项目储备地配套市政道路项目)》的批复(20226700)
四、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留规模的原因
本次预留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主要是为解决天河国际教育园区项目周边交通不便捷,通过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项目涉及规划为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4.6844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天河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预留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留规模使用的情况
天河国际教育园区项目储备地配套市政道路项目拟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4.6844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天河区凤凰街道渔沙坦社区,现状为农用地3.9622公顷、建设用地0.4241公顷及未利用地0.298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及高标准农田。
(三)使用预留规模总结
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不突破上级规划确定的天河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且符合相关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天河区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镇工矿用地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区分局关于广州市天河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天河国际教育园区项目储备地配套市政道路项目)的批后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