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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16 16:52:37 信息来源:区商务金融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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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落实《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3〕67号),通过举办“精品美食荟”活动,激发餐饮市场消费活力,展现“食在广州”城市魅力,促进餐饮及关联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启动2023年精品美食荟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申报依据

  《广州市促进消费提档升级若干措施》(穗商务函〔2023〕67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消费提档升级(精品美食荟)项目资金的通知》(穗商务函〔2023〕141号)《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启动2023年精品美食荟活动的通知》等。

  二、支持方向

  (一)补贴支持大型“精品美食荟”展销活动工作费用。主要支持“精品美食荟”项目活动场地租赁、场地设计搭建及布置、活动策划、嘉宾邀请、舞台设计及搭建、安装及拆卸、安保费、清洁费、活动物资运输费等活动支出等费用。

  (二)补贴支持相关其他配套活动工作费用。主要支持与“精品美食荟”活动项目配套举办的启动仪式、高端餐饮行业研讨以及文化展示等跨界活动,包括活动策划或策展、场地设计及布置、拍摄及直播、主持人及礼仪邀请、嘉宾邀请等活动支出等费用。

  (三)补贴支持“精品美食荟”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费用。主要支持包括“精品美食荟”主会场活动及其他配套活动的宣传广告、宣传海报及视频、媒体宣传、现场拍摄等。   

  三、支持标准

  对承办“精品美食荟”整体活动的申报主体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专项补贴资金支持。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主体需依法登记注册,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相关单位。

  2.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进行说明及承诺。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4.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投资主体需与项目申报主体一致,即申报项目材料、投资凭证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项目合同及发票的抬头需与申报主体一致。(注:项目申报主体如涉及委托执行事项的,由项目申报主体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认委托等关系。)

  2.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内。

  3.活动定位:一是餐饮高质量发展盛会;二是城市宣传营销的载体;三是地方政府招商的平台;四是外地企业试水的舞台。

  4.活动时间不少于5天,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5.活动地点优先考虑天河体育中心南广场。

  6.活动现场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设置展位(含特装展位)不低于80个。参展企业以国际品牌、餐饮老字号品牌、米其林、黑珍珠或同等级品牌餐厅为主,其中外地餐饮品牌比例不低于20%。除美食展销外,鼓励推出高层次配套活动。

  7.申报主体需发动不少于30个餐饮品牌参与“精品美食荟”活动。

  8.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条件成熟,申报单位开展本项活动的活动整体费用应不低于400万元;项目本次申请的扶持资金不能列入项目的资金来源。

  9.项目投资额:按项目实际发生的所有合同款项计算,计入项目投资额的费用包含本指南第二大点“支持方向”的所有费用,主要包括活动直接相关支出,如场地租用、设备租赁、活动策划、现场设计、安保监理和相关宣传等费用(计入投资额的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已获得政府其他奖励、补助(包括商务部门的省级等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材料要求

  申报主体按顺序编制书面申请材料一式3份并胶装成册,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骑缝章。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项目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

  (二)项目申请表(附件2);

  (三)承诺书(附件3);

  (四)社会团体登记证、企业营业执照等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五)提供活动总体方案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活动举办的批复文件;

  (六)项目完成情况报告(附件4)。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和运营完成情况、资金投入和支出明细情况、项目实施效果(需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如参展品牌企业清单、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及其它能直观反映项目效果的材料等(不限于项目现场图片和文字说明、前后对比照片、项目获得的公开报道和荣誉);

  (七)项目投资证明材料。提供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列明经费开支明细栏、发票凭证、付款凭证等内容,用于核定申报项目的投资额或总费用。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2024年1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

  (二)材料递交:申报材料请一式三份纸质版原件提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2号楼614室,联系人:简先生,联系方式:020-38623568,如申报期间有疑问可致电上述电话咨询。)

  (三)项目审核:区商务部门接收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时间由区商务部门另行通知,项目申报主体需安排专人参与答辩。待评审通过后,区商务部门将按有关程序和规定确定补贴资金并拨付资金。(注:文中提到的“精品美食荟”项目名称可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必须与市商务局发布的有关文件和本指南规定的有关要求一致。)

  附件1:项目申报材料封面.docx

  附件2:项目申请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参考提纲).docx

  广州市天河区商务和金融工作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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