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我局现需采购天河区区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拟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该项工作,要求在“天河区区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实施部分)”建设实施期间对相关供应商的进度计划、阶段成果和服务质量开展全面、全过程监督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0.83万元(监理费用的最终结算,须以主体合同金额为基准再做核算),我局将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分综合评定,望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要求供应商入围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框架协议名单。
二、投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证明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项目管理等)的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注:须提供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3.项目报价表,报价金额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上限(注:(1)此次比选中标价是框架协议采购的控制单价。(2)监理费用的最终结算,须以主体合同金额为基准再做核算);
4.同类项目一览表及业绩证明文件(注:须提供近三年内5个以上政府部门(为主)或其他行业监理服务项目合同书复印件等);
5.监理服务团队人员资质、工作经验等证明材料(须提供4名以上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以及所承担过的信息化监理项目证明材料,以及该人员在供应商服务的外部证明材料,比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个月以内任意月份的代缴个税税单或参加社会保险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等材料);
6.资格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说明
1. 1.参与比选单位需完全满足资格要求。
2. 2.本次比选拟从公司管理能力、项目报价、同类项目业绩、人员的合理配置等多方面横向比对,择优选取。不以最低价格作为入选理由。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5份,于4月22日(星期二)前密封装订送达或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区府大院5号楼,收件人:高先生,联系电话:19925806597。
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4月15日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020-3862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