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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第三方调查评估项目比选公告

发表时间:2023-05-25 16:06:25 信息来源: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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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我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均衡、更充分、更丰富、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对美好文化生活新需求新期待。根据《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转发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2021年度广东省地市、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结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以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助推文化强区建设,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天河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第三方调查评估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河区公共文化服务评价第三方调查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需求:

  1.协助制定街道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指标体系;

  2.对我区街道文化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质量

  进行抽查暗访(抽查场馆数量:街道文化站100%覆盖,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0%以上),形成《广州市天河区公共文化服务调查分析报告》(暂定名);

  3.开展2期广东省公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培训班;

  4.每季度协助对21个街道文化站开展1次评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中旬完成实地调研,2023年9月下旬前完成培训班开展,2023年11月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方需已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备PMP证书。

  2.有专业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工作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从事政策理论研究人员1至2人。提供相关证书、授课座谈等照片作为证明材料。

  3.有与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合作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业绩,调查、课题、建设类等相关项目的优先,须提供相关合同证明材料。

  4.充分理解项目服务内容,根据广东省内相关政策制定调查表,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

  四、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申请人按采购文件模板自行制作,一式三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并在封面留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快递至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天河区天府路1号)公共文化科。

  六、其他说明

  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不实或提供虚假、虚报材料的,经评审小组确认后,采购人有权取消该申请人报名资格。

  七、联系信息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府路1号五号楼5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燕

  联系电话:020-38622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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