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长者助手 繁体版 英文版 EN 登 录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营商环境 > 人才服务 > 人才政策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天府办规〔2020〕4号文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1-05-05 15:26:32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
A+ A+ A+

穗天府办规〔2021〕2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天府办规〔2020〕4号文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河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天府办规〔2020〕4号文)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5月5日。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日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音频解读】关于延续实施穗天府办规〔2020〕4号文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英文版(English Version):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续实施穗天府办规20204号文的通知.docx


手机版
粤商通
穗好办
  • 天河政府网
  • 广州天河发布微博
  • 广州天河发布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