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楼宇代表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2023年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工作
可进行申报啦!
近日,由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的“2023年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规范解读及申报培训会”顺利举行。市楼促会领导、院士专家、会员单位代表、各试点楼宇代表、科技节能专委会代表近100人出席。
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执行会长龚元致词,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香港碳排放权交易所-大湾区碳中和实验室创办人王河先生主旨演讲,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科技节能服务中心主任陈楚雄作项目说明,主任助理罗兆亨作申报解读。会后相关试点楼宇代表和专委会成员进行了深入交流。
申报指南
01
评价机构
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牵头组建了广州市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专家库,为本次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科技节能服务中心为2023年零碳数智节能降碳评价工作受理机构,负责2023年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工作的发动、受理、组织评价等相关事项。
02
政策文件
03
申报主体
1.对于同时具有办公、酒店、商业等多种功能的参评楼宇,其主要功能业态按照建筑面积占比大于50%的功能业态确定。
2.对于各种功能业态的建筑面积均占比小于50%的参评楼宇,其适评功能业态的建筑面积总和占比应超过总建筑面积的70%。
3.项目支持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由主申单位牵头填报合作企业信息。
04
参评条件
参评楼宇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正常运营且满足以下其中两个条件:
1.参评楼宇面积不小于10000㎡;
2.参评楼宇应能证明其超过65%的建筑面积已经投入正常运营使用;
3.评价为广州市超甲级、甲级商务写字楼的楼宇。
05
申请相关
提交时间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
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提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珠光新城
国际中心A座1504号房
结果反馈
核查通过后,执行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派发参评楼宇编号,确认申报主体报名成功;核查不通过,执行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通知,参评楼宇可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或退评。
材料提交并确认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报主体可进行一次材料补充。
申报主体需严格按照“申请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可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所需申报文件材料:
(申请材料二维码)
1.纸质版材料
√《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项目申请表》。过去已提交此项的52栋全国首批零碳数智楼宇试点单位只需提交以下两份文件即可。
√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提资包的“##申报材料清单”据实填报对应项目。
√自评表。按照《零碳数智楼宇节能降碳评价规范评分说明及自评表楼宇》格式,据实填报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注:所有纸质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
2.电子版材料
按照“申报提资包”提供电子版材料。申报主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和数据需对应申请主体楼宇情况据实填报。
注: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07
评审流程